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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县基本县情

2012-04-13 00:00:00 来源: 史志资料 作者:
摘要: 平原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,德州市中部,东与临邑县交界,南与禹城市、聊城市高唐县接壤,西与夏津县、武城县相连,北与德城区、陵县为邻。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。2008年末,全县总人口45.

平原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,德州市中部,东与临邑县交界,南与禹城市、聊城市高唐县接壤,西与夏津县、武城县相连,北与德城区、陵县为邻。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。2008年末,全县总人口45.57万人,其中,汉族448949人,回、满、蒙等24个少数民族6751人。

平原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,以地势平坦而得名。境内良田沃野,大地锦绣。全县有马颊河、洪沟河(笃马河)、赵王河等骨干河道26条,另有引黄总干渠和引黄济津水利工程穿境而过。鬲津河流经县城西部,更为城市增添灵秀。县境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12.7℃,平均降雨量600毫米左右,平均日照2514.1小时,无霜期203天。

平原县历史悠久,名胜古迹众多。追溯到上古时代,平原县为有穷氏居住地。而有穷氏之首领后羿射日的传说,至今流传于史册。夏商时期,少昊后国有穷建立鬲国,鬲国即在平原县北部一带。西周时期,为齐国西境之下邑。秦王嬴政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,以平原邑置平原县,县城在今王庙镇张官店村东,至今已有2230年的历史。汉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,置平原郡,辖19县,郡治所在平原县城。东汉末年,刘备曾“试守平原令,后领平原相”。刘、关、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至今广为流传。北齐天保二年(551年),平原县城迁来今治。保留至今的还有汉陶楼、龙门石刻、文昌阁、千佛塔等文物古迹。

平原县资源丰富。拥有土地总面积104693.18公顷,其中耕地61044.89公顷。水资源总量2.58亿立方米,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。1972年潘庄引黄灌区运行投产后,黄河水成为本县的客水资源,年均引黄河水2.22亿立方米。矿产资源主要是黏土和地热。2005年1月第一眼地热井钻探成功,开采层为新近系馆陶组热储层,井口水温58℃。农作物资源较多。粮食作物有10多个品种,经济作物有20多个品种,瓜菜作物有40多个品种。林木和树种资源丰富,可见树种78种。饲草资源充足,年均可产饲草88万吨。动物资源有80多个品种。平原县是全国著名的粮食生产基地县,被誉为“养牛大县”“蛋鸡大县”“蛋鸭大县”“鸽子之乡”“京津蔬菜园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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